馬來西亞發展規劃
來源: 時間:2016-05-11
馬來西亞政府于1991年提出“2020宏愿”(WAWASAN 2020)國家發展計劃,希望到2020年把馬來西亞建設成發達的工業化國家,人均國民收入達到1.5萬美元。
2006年4月,馬來西亞政府先后開始執行第九個5年計劃(2006-2010年)和“第三個工業大藍圖”(2006-2015年),主題是“共同邁向卓越、輝煌和昌盛”,政府施政重點為降低財政赤字,加強人力資源開發,加大農業投人,扶持中小企業,推動旅游業發展。在第三個工業大藍圖期間,政府設定的GDP年均增長速度為6.3%}
2010年3月底,馬來西亞政府提出“新經濟模式(New Economic Mode,NEM)”,著力提高人民收人、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加強社會包容性,提出之后10年推動馬來西亞躋身發達國家行列的三大指導方針:(1>國民高收人:人均國民收人從6700美元增長到15000美元;C2>可持續發展:關注經濟活動與發展對環境及自然資源的影響;C3)包容性發展:創造財富的同時兼顧社會分配的公平均等。共提出八大策略改革方案(SRIs ) ,包括:(1)鼓勵私營領域發展,帶動經濟增長;(2)開發優質勞動力,降低對外勞的依靠;(3)創造具有競爭力的國內經濟;(4)強化公共領域;(5)履行公正透明且有利于市場的政策;(6)扶持知識密集型產業;(7)開拓經濟增長來源;(8)確保可持續發展。
2010年10月,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推出“經濟轉型計劃”(EconomicTransformation Programme, ETP ),指定總理府績效管理實施署(Performance Management and Delivery Unit, PEMANDU)負責此計劃,關注支柱產業發展,推出12個國家關鍵經濟領域(NKEAs ),包括批發零售業、旅游業、商業服務領域、油氣能源領域、電子電器產業、教育業、醫療保健領域、棕油與橡膠產業、通訊設施領域、農業、金融服務業以及大吉隆坡地區/巴生河谷(Greater KL/ Klang Valley)。為推動該計劃盡快開展,同時提出了總值1380億美元的131項“切人點計劃”( Entry PointProjects, EPP ),預計到2020年將創造330萬個新的就業機會。
國家經濟顧問理事會(NEAC)在總結新經濟模式時將其51項政策措施重新整理歸納,提出六條新的策略改革方案(SRIs ),各由一名或多名部長負責監督實施,并將關鍵績效指標(KPI )概念引入其政績評價中,包括:(1)競爭力、標準化與放寬限制;(2)政府在商業領域的作用;(3)人力資本開發;(4)公共服務實施;(5)縮小貧富差距;(6)公共金融改革。
2011年,聯邦政府開始執行馬來西亞第十個五年規劃(TenthMalaysia Plan 2011-2015),主題是“經濟繁榮與社會公正”,將私營經濟和創新行業作為推動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,提升政府服務效率及透明度,進一步改善社會環境,加強人力資源開發,繼續培養高素質人才,提高生產力和國家競爭力,以確保社會整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,從而實現到2020年馬來西亞躋身高收人國家行列的“2020宏愿”( wawasan 2020 )。